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农业农村局(农委)、发展改革委,漯河市、兰考县畜牧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关于报送农业行业基础设施能力建设专项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投资计划申报工作。
一、项目申报的条件、内容、投资计划额度和前期工作要求要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关于报送农业行业基础设施能力建设专项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补充通知》执行。
二、申报项目投资计划中涉及到地方配套投资的,必须出具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安排配套投资的承诺函;涉及到申报单位自筹资金的,必须出具自筹资金落实保证函。
三、每个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省直有关单位可以推荐申报1个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项目和1个数字农业建设项目。
四、请各地于5月10日前以农业农村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联合行文将申报材料报送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2份,有关业务处室2份)和省发展改革委(投资处2份)。
联系人:
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刘洪洋 0371-65918768
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张志刚 0371-65918737
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吴彪 0371-65917578
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魏涛 0371-65917712
省农业农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刘志华 0371-65918736
省发展改革委投资处刘信磊 0371-69691336
附件: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关于报送农业行业基础设施能力建设专项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补充通知.doc (请点击查看)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4月27日
责任编辑:席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