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发展和改革委、农业农村局(农委),漯河市畜牧局:
近日,国家发改委农经司、农业农村部计财司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稳定生猪生产有关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编制工作的紧急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对我省编制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稳定生猪生产计划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原则及范围
(一)扶大扶强扶优,不搞一刀切和平均分配。优先支持生猪调出大县、畜牧大县和地方政府积极性高的县及贫困县申报。重点对2020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种猪场、规模猪场和禁养区内规模养猪场异地重建等给予适当补助。通过补助,提高猪场生产能力,提升生物安全防护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快生猪生产恢复。
(二)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年出栏规模须在10000头至50000头之间;新建的规模化养殖场(种猪场)相关用地、环评等手续齐全,种猪场还需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改扩建养殖场(种猪场)必须已在农业农村部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平台登记备案。
(三)对有关地市上报的2019年度项目,因资金额度不足未能安排的项目,按本通知要求完善后,优先推荐上报。
(四)已申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的养殖场原则上不得再安排本专项投资;如需安排,建设内容不得包括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部分。
(五)所申报项目不得有任何不良信用记录等负面信息。
二、中央投资补助规模
中央预算内投资通过定额补助方式予以扶持。中央补助资金比例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申报的国家预算内资金额度原则上不低于15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依据统计局数据,综合考虑2018年各地生猪出栏量、前期摸底调查情况及规模养殖场直连直报填报进度等因素,分配各地可申报项目指标,各地须按照附件1资金分配额度推荐上报项目。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主要是支持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和种猪场建设动物防疫、粪污处理、养殖环境控制、自动饲喂等基础设施建设。具体为:
(一)生物防控体系建设。通过新建和改扩建的方式,提高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车辆洗消中心,购入、出售和淘汰猪中转点,移动式转猪台,中转料塔,烘干房,人员隔离缓冲区,人员更衣、淋浴消毒间,物资消毒间,物理隔离带(围栏),消毒池等。
(二)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支持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和种猪场转变养殖方式,采用污水减量、厌氧发酵、好氧发酵等措施处理和利用畜禽粪污,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畜禽粪污收集设施、贮存设施、沼气工程设施、氧化塘、粪便堆(沤)肥设施、运输设施等。
(三)养殖环境控制。以提升猪舍环境舒适度,减少环境变化对猪造成的应激,提高猪群福利和健康水平为目标,主要建设内容为自动化通风系统,包括风机、通风窗、湿帘、卷帘、进排风筒等配套设施设备;自动化温控系统,包括降温、加热、空调换气和空气过虑等配套设施设备;自动化环境监测系统,包括CO2、NH3、H2S浓度传感器、数据采集传输设备和监控主机等。
(四)自动化饲喂。以生猪养殖智能化和自动化为目标,实现生猪生产精准作业、精准控制,主要建设内容为自动饮水系统、精准上料系统和料塔、个体身份识别系统、精准管理系统等。
四、申报要求
(一)认真组织。市县两级发改和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加强项目筛选及申报工作。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对每个推荐项目要现场查看,确保改扩建养殖场(种猪场)在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信息平台登记备案,加强项目审核,避免同类项目、同一建设内容重复安排,并对项目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可行性负责。
(二)及时上报。各地发改和农业农村部门对所辖县区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要认真审核把关,把确实符合条件的项目于10月28日前联合行文上报到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农业农村厅。行文需将投资计划表、项目实施方案等作为附件,经领导签字盖章后,每个项目场的上报材料单独胶装成册,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各2套,同时报送电子版全稿(hnsxmjxmc@163.com、hnsfgwnjc@163.com),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文件中需明确“经认真审核,所报投资计划符合我市(区、县)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五、注意事项
(一)填写附表。各地要认真填写“2020年XX市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专项投资计划申请表、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内容统计表、河南省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附件2、3、4)。
(二)明确责任。投资计划申请表中要逐一明确每个项目的项目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市级部门日常监管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电话。项目责任人应是项目单位的相关领导,监管责任人应是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的相关领导,确保任务到位、责任到位。
(三)严守纪律。各级发改、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内部制度建设,规范和约束履职行为,廉洁用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安全和干部安全。
联系方式:
省发展改革委,张 江(农经处),0371-69691422
省农业农村厅,黄敦旺(计划处),0371-65917101
王彦华(畜牧处),0371-65917670
Email:hnsxmjxmc@163.com hnsfgwnjc@163.com
附件
1.各地申报项目资金额度分配表
2. 2020年XX市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专项投资计划申请表
3.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内容统计表
4.河南省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5.2020年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样式)
2019年10月23日
责任编辑:王志远